30 秒翻重點
FinFin 翻翻理財用一句話講最低應繳金額:它是信用卡帳單上「繳款截止日前至少要繳」的金額,繳到這個數字就不算遲繳,但沒繳清的部分會啟動循環信用、開始計息。這是信用卡入門最容易被誤會的一課,也是個人理財現金流管理的基本功:只繳最低不會被收違約金,卻不代表沒有成本。依金管會規定,最低應繳金額至少包含當期一般消費的 10%,再加上分期應付款、超額使用金額、前期逾期未付款與循環利息費用等項目;剩下的帳款則以最高年利率 15% 的上限計算循環利息。所以比較卡片時,與其只看現金回饋信用卡比較上的回饋率,不如先確認自己能每期全額繳清;否則一期的循環利息,很可能就吃掉好幾個月的回饋,這也是我們在信用卡回饋的隱藏成本中提醒的重點。至於利息怎麼隨時間累積,可以對照複利的觀念,再規劃繳款帳戶與存款與帳戶的安排。
最低應繳金額怎麼算:不是只有消費的 10%
金管會的金融智慧網把最低應繳金額定義為持卡人在繳款截止日前「須還清之最低金額」。依金管會 2014 年 5 月 23 日發布、2015 年 7 月 1 日生效的令釋,每期最低應繳金額至少要包含以下項目:
- 當期一般消費的 10%:這是多數人印象中的「最低應繳」。
- 當期預借現金、前期未清償的消費帳款與預借現金等應付帳款的 5%。
- 每期應付的分期本金與利息:刷卡分期的每期金額,會全額算進最低應繳。
- 超過信用額度的全部交易金額:超刷的部分不能慢慢還。
- 以前各期逾期未付的最低應繳款項總和。
- 循環信用利息與各項費用。
換句話說,如果你有分期、有超刷或前期欠款,帳單上的最低應繳可能遠高於「消費的 10%」。這是法規規定的下限,各發卡機構實際的計算方式要看你的契約與帳單。
只繳最低會怎樣:剩下的錢開始算循環利息
金融智慧網說明,當你償還的金額低於當期應付帳款,剩下沒繳的部分就是「啟動了循環信用」。循環利息從哪一天開始算,可能是入帳日、結帳日或繳款截止日,各家銀行規定不同。
依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,你繳的錢會依序先抵沖費用、利息、前期剩餘未付款,最後才是新增的當期消費本金,抵沖後剩下的餘額才計算循環利息。好消息是,如果在繳款截止日前結清全部帳款,或繳款後剩下未付的金額不足新臺幣 1,000 元,當期循環利息不予計收。
利率方面,依銀行法第 47 條之 1,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起信用卡循環信用利率不得超過年利率 15%,正常戶、逾期戶或債務協商戶都適用。契約也不得把當期消費帳款計入當期本金計算循環利息,也不能把循環利息、年費、預借現金手續費或違約金等費用再拿去算循環利息。
連最低都沒繳:違約金與信用額度
如果連最低應繳金額都沒在繳款截止日前付清,就是遲繳。依金管會的信用卡違約金收取規範,發卡機構只能以固定金額收取違約金,而且:
- 當期帳單應繳總金額在新臺幣 1,000 元以下,不得收取違約金。
- 應繳總金額超過 1,000 元者,違約第 1、2、3 期的違約金上限分別為 300 元、400 元、500 元。
- 最高連續收取期數不得超過 3 期。
除了違約金,依契約應記載事項,持卡人有一期或連續兩期所繳金額未達最低應繳金額時,發卡機構可能據此降低信用額度、調整循環信用最低應繳比率等。也就是說,遲繳的代價不只是一筆違約金,還可能影響你之後的用卡條件。
FinFin 觀點
最低應繳金額的本質,是一個「不算違約」的底線,而不是建議你繳的金額。把它當成緊急時的緩衝可以理解,但若習慣性只繳最低,等於用最高可達年利率 15% 的成本借錢,遠高於一般存款利息,也很可能超過多數信用卡回饋率。
我們的建議是把繳款分成三層:能全額繳清就全額繳;真的周轉不過來,至少繳到最低應繳、避免違約金與額度調整;若發現自己連續幾期都只能繳最低,代表支出已超過收入,這時該處理的是預算與債務,而不是再多刷一張回饋更高的卡。設定自動扣繳全額,是最簡單避免忘記繳款的方法。
你要注意
- 本文依金管會令釋、新聞稿與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整理;各發卡機構的實際循環利率、計息起算日、最低應繳計算細節與違約金標準,以你的契約與帳單為準。
- 15% 是法定上限,不是每個人實際適用的利率;你的循環利率請看帳單或洽發卡機構。
- 繳了最低應繳金額不會被收違約金,但未繳清的餘額仍會計息,並不代表「沒有成本」。
- 本文為一般性知識說明,不構成個人化的理財、借貸或投資建議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