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 秒翻重點
FinFin 翻翻理財先講重點:金管會 10 月 20 日正式修正發布虛擬資產業者的洗錢防制辦法,開始實施境內交易所之間的「轉帳規則」(Travel Rule)。以後你從一家國內虛擬資產服務商(VASP)把幣轉到另一家國內業者,不論金額大小都要傳遞轉出人與接收人資訊;單筆超過新臺幣 3 萬元,自然人還要額外提供出生日期和住所地址,接收方業者也要核對資料,資訊送達接收方之後,這筆移轉才會被執行。依金管會 8 月的規劃,第二階段擴及境內與境外業者之間的移轉,預計 116 年底施行。想理解這條規則管的是什麼,可以先看加密貨幣的基本運作,以及背後的區塊鏈原理。這則新聞屬於投資學裡衍生性商品與加密資產的監理議題,也可以和先前整理的穩定幣走進日常支付、銀行公會對新台幣穩定幣的態度一起看。
發生什麼事:境內交易所互轉,資料先到才放行
- 規則來源:金管會參考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(FATF)修正後的第 16 項建議,與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多次討論取得共識,採分階段推動 Travel Rule;修正條文已完成法規預告,10 月 20 日發布。
- 人人都要傳資料:不論移轉金額多寡,業者都要實施 Travel Rule。
- 超過 3 萬元要更多:移轉價值逾新臺幣 3 萬元時,轉出人是自然人須額外提供出生日期及住所地址;是法人則須提供官方辨識編號及設立登記地址。
- 接收方也要核對:接收的業者在移轉逾 3 萬元時,要把轉出方傳來的接收人資訊,與自家持有的客戶資料比對。
- 先傳資料、再執行:民眾移轉到其他境內業者時,要配合提供辦法第 7 條規定的必要資訊,業者取得並傳給接收方之後,才能執行這筆移轉。
為什麼拖到現在:規定早就有,卡在跨境介接
金管會 8 月預告時說明,我國 110 年 6 月 30 日發布的辦法第 7 條其實已有相關規範,但因為各國法規要求不同、資訊傳輸系統規格不一致,加上跨境系統介接不易,機制一直沒有真正施行。所以這次採兩階段:
- 第一階段:境內 VASP 之間的移轉,8 月規劃預計 115 年 10 月施行,也就是這次發布的範圍。
- 第二階段:擴及境內與境外 VASP 之間的移轉,預計 116 年年底施行。
FinFin 觀點
FinFin 判斷:這次多出來的是一道資料關卡,真正會改變使用習慣的是 116 年底的境外轉帳。
第一階段只管國內業者之間互轉,對多數只在一兩家國內交易所買賣的人來說,主要差別是轉帳時要多填資料、資料沒傳到就不會放行。比較需要留意的是「資料先到才執行」這個設計:如果資訊不完整,移轉就可能卡住,對需要搶時間在不同交易所之間調度資金的人影響最大。
對台灣讀者來說,現在就可以先確認自己在交易所登記的生日、住址是否正確。金管會自己也承認,跨境介接是過去規定無法上路的主因,所以第二階段能否如期在 116 年底施行,會是判斷國內用戶往境外交易所轉幣會不會變慢、變難的關鍵訊號。
你要注意
- 修正重點依金管會 10 月 20 日新聞稿;各交易所要求的欄位、介面與處理時間可能不同,請以業者公告為準。
- 第二階段「預計 116 年年底施行」是金管會 8 月的規劃,實際時程以後續法規與公告為準。
- Travel Rule 是洗錢防制規範,不代表主管機關為任何虛擬資產的價值或交易所的經營背書;虛擬資產價格波動大,投資前應評估自身風險承受度。
- 本文為市場資訊整理,不構成個人化投資建議。
